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月翔)“警察同志!我在家门口捡到一只‘大乌龟’,尾巴很长,没见过这种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4月23日晚7时许,海游派出所收到群众送来的一个大塑料桶,桶身用渔网包裹着,透过网一看,一只长相奇特的巨型“乌龟”正缩在桶底。

“感觉不像本土龟鳖。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是鳄龟,属于外来入侵物种,是不能放生的。”

原来,当晚6时30分左右,刘大哥在家吃晚饭时,突然发现一只体型庞大的乌龟在家门口缓慢爬行。凑近一看,发现这只“乌龟”,浑身泥沙,有脸盆大小,龟眼炯黑,龟爪锋利,龟嘴似鹰钩,龟壳类锯齿,尾巴十分粗长,神似鳄鱼尾。在网上查询后,发现这只“怪龟”不能放生,刘大哥便将其送到了派出所。

海游派出所民警当即联系三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经专家鉴定,该“乌龟”确实是鳄龟。鳄龟是世界最大的淡水龟之一,为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是禁止放生或遗弃。因为鳄龟生性凶猛,咬合力强,在中国没有天敌,能大量捕食本土鱼虾、两栖动物、其他龟鳖和小型水鸟,一旦放生,会对原有生态造成“毁灭性打击”。

4月24日中午12时,经海游派出所联系周边养龟爱好者,该鳄龟已被热心市民朱先生收养,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警方提醒:“警察蓝”护“生态绿”,需要全社会合力同行。广大市民如遇陌生生物,切勿随意放生、置之不理或胡乱食用。请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或环保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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