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4月19日晚间,中核钛白公告,4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7753.20万元。对王泽龙与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亿元。对洪浩炜与王泽龙、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万元。对王泽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7753.20万元+1.2亿元+3500万元+200万元=2.35亿元。

此前,中核钛白4月12日发布公告,实控人王泽龙在3月13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理由是“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同一日被立案调查的还有海通证券(600837.SH)、中信证券(600030.SH)、中信证券的全资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信中证资本”),理由均为“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

据《上海证券报》4月19日文章《“长牙带刺”强监管将成常态,证监局纷纷部署落实新“国九条”》,新“国九条”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擘画新蓝图。为落实监管要求,近期多个证监局密集部署相关工作。与此同时,针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强监管信号不断释放,不到一周时间,多家上市券商被证监会立案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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