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分别为吕斌、刘晔、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赵肖、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聂黎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聂黎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将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吕斌先生个人简历

吕斌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招商蛇口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区域常务副总经理兼南京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总经理兼上海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中区域总经理兼武汉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2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聂黎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聂黎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将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聂黎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聂黎明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战略实施、稳健经营,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聂黎明先生任职期间辛勤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工作需要,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吕斌先生个人简历

吕斌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招商蛇口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区域常务副总经理兼南京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总经理兼上海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中区域总经理兼武汉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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